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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 标 编 号 LXXJ-2008-01
公 告 日 期 2008-02-25
省 份 浙江
信息内容: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, 兰溪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经市采购办同意,受兰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,对下列打印机、数码照相机等货物进行询价采购,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。
一、询价编号:LXXJ-2008-01
二、项目名称和数量: 1.打印机爱普生LQ-630K二台;
以及相应的安装调试和相关的免费技术培训,免费售后现场技术服务
三、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《政府采购法》要求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,有相应的设备销售(包括安装)能力的供应商,并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。
四、询价文件领取和提交
1、获取询价采购文件时间:2008年2月25日至2008年2月29日
8:00~11:00、14:00~17:00(双休日除外)
2、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:2008年3月4日上午14∶00时响应文件提交地址:兰溪市招投标交易中心(兰溪市丹溪大道160号七楼)五、开标、评标时间及地址 1、时间:2008年3月4日上午14∶00时正 2、地址:兰溪市招投标交易中心(兰溪市丹溪大道160号七楼)六、其他事项 1、2008年3月3日上午9时前,将以下资料密封在信封内送(邮)至兰溪市招投标交易中心(兰溪市丹溪大道160号七楼):(1)询价单(附件1);(2)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;(3)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;(4)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(附件3);(5)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;(6)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(附件2),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,提交本中心。 2、投标报价为投标方所能承受的最低报价,以人民币为结算币种,包括税费、安装调试费、运费在内的一切费用,并由成交单位开具正式发票。投标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、正宗的、符合国家产品制造标准的产品,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,成交方应保证给予退换。
3、本次采用的是询价的方式,投标人可以自己选择参加标项投标,并一次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。询价小组根据“符合采购需求、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”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。
4、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对询价结果进行对比,如有异常情况,有权提出暂不采购,并不需要向各供应商解释具体原因。
5、合同签订: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,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订。询价单、中标单位报价单和其他更优承诺等为签定合同的依据,按承诺时间供货,出具本公司一张合格的完税发票。如有违约行为,供应商将承担法律责任。
6、交货方式:中标人将货物免费送达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,并负责安装调试。
7、交付要求:产品要求原厂原包装送达采购单位,按厂家规定保修,采购单位另有约定的按约定保修。
8、付款条件:安装调试完毕,验收合格后,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。
9、违约责任: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供货,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,并要求中标人赔偿一切损失。
10、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,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议定。
政府采购-办公设备
(selina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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